信網2月2日訊 2017年10月,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市民舉報,稱在公交車上看到了膠州市現代醫院的醫療美容廣告,懷疑該廣告是在醫院尚未取得醫療美容經營許可的情況下發布的。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立案調查后證實,廣告發布方青島海易達廣告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易達”)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發布了違法廣告,被處以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
信網了解到,海易達于2017年9月接到膠州市現代醫院的廣告發布委托,在公交車車體上發布了該醫院從事醫療美容的廣告信息。但這一廣告信息卻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與媒體類別發布醫療廣告。醫療廣告內容需要改動或者醫療機構的執業情況發生變化,與經審查的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符的,醫療機構應當重新提出審查申請”的規定。
信網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查詢到,膠州市現代醫院于2017年8月22日申請變更經營范圍,新添了“醫療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膚科”等經營項目,青島市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醫政醫管科也證實膠州市現代醫院的新增項目審批是在2017年7月完成的。
信網就此事致電廣告發布方海易達,工作人員解釋稱公司在接到廣告委托時,膠州市現代醫院正在申請辦理醫療美容類的經營許可,相關手續還沒有完善。“按照公司的規定,在接到委托時我們會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但副本上經營范圍一欄的內容比較多,可能工作人員在審核資料的時候也沒有看得非常仔細,才導致了這一次的疏忽。”隨后,信網聯系了膠州市現代醫院求證,但截至發稿信網沒有接到任何回復。
根據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調查,海易達自2017年9月15日起發布了該違法醫療廣告,共持續了一個月的時間。期間,收取了7000元廣告費用,盈利2000元。2018年1月22日,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向海易達下達了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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