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嚴重違法廣告的公告(2018年第51號)。經查明, “耳內式助聽器”〔標識生產企業為:深圳市中德聽力技術有限公司,批準文號為:粵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460228號和粵食藥監械(準)字2014第2460229號,廣告批準文號為:粵醫械廣審(文)第2015060094號〕通過《四川廣播電視報》2018年4月6日發布的醫療器械廣告存在不科學的表述功效的斷言與保證。
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嚴重違法廣告,本機關已移送同級廣告監督管理機關查處。本公告發布后仍繼續發布違法廣告的,本機關將對相關產品采取暫停銷售等措施。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