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3日,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處罰決定書。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天津市紅橋區云菲水果店未在第三方平臺上按照要求進行信息公示案 | 天津市紅橋區云菲水果店 | 92120106MA06FFHW5B | 王云菲 | 津市監紅罰〔2020〕416號 | 當事人自2018年10月24日開始經營,其在美團網站及實體店經營的商品與其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載明的內容一致,上述行為不滿足超范圍經營的構成要件。當事人未在其美團官方網頁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致使鮮豐水果(天津北開大街店)在美團網站的公示信息仍為前期經營者蔡靜已注銷的天津市紅橋區威威水果店的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上述行為違反了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規定。 | 警告 |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第四十條 | 自覺履行 | 天津市紅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0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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