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傳統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2年10月,全市共監測電視、廣播、平面等傳統媒體廣告37萬余條次。電視、廣播、平面廣告監測量分別占比65%、31%和4%。涉嫌違法廣告量較9月下降約94%。

10月傳統媒體有四個商品服務類別出現涉嫌違法廣告,分別為養老服務、營養食品、法律服務和普通食品類。涉嫌違法問題主要集中在針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法律服務涉嫌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或涉嫌使用國家機關名義進行宣傳;營養食品、普通食品廣告聲稱具有保健功能和出現醫療、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借助宣傳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
二、互聯網媒體廣告監測情況
2022年10月,中心共對1700余家互聯網媒體平臺發布的廣告進行了搜索監測,搜索總量為4011萬余條次, 其中搜索引擎類媒體占比36%,電商平臺類占比23%,新聞門戶類占比9%,短視頻、論壇等其他類媒體平臺共占比32%。
PC端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主要集中在電商平臺和搜索引擎,涉嫌違法問題為醫療(含醫療美容)、技能培訓和教育培訓等類別。APP類移動端媒體發布涉嫌違法廣告主要集中在短視頻和新聞資訊,涉嫌違法問題為醫療(含醫療美容)、房地產和非處方藥等類別。
從涉嫌違法情況來看,10月互聯網媒體涉嫌違法量排名前五的商品服務類別分別為醫療診療服務、技能培訓、房地產、醫療美容服務和特殊化妝品類。其中,搜索類醫療廣告(含醫療美容)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廣告中涉及了醫療技術、疾病名稱等內容;其他圖片鏈接、視頻等形式的醫療廣告(含醫療美容)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未在廣告中標注《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技能培訓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對培訓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等;房地產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對價格有表示的,未明示價格的有效期;化妝品廣告主要涉嫌違法表現為: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明示或者暗示產品具有醫療作用。

北京市廣告與網絡交易監測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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