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中國軍人為祖國揮灑熱血,為人民遮風擋雨,是人民心中永遠的英雄。然而有小部分商家假借擁軍的名義,利用群眾愛黨愛國擁軍的情懷,趁機進行商業營銷活動。
案情簡介
近期,上海市金山區市場監管局在網絡廣告巡查時,查見某商家在其自媒體賬號上發布含有軍人形象及軍旗等內容的酒類廣告。
經查,當事人為一白酒經銷商,其在某平臺投放推介所經營的某白酒廣告中,使用了軍人形象及中國工農紅軍軍旗的影像內容,畫外音為“它們歷經層層工藝,就像他們歷經千辛萬苦”,且出現了飲酒動作的畫面。鑒于當事人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金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立案處罰。
法律分析
近年來,個別商家借著群眾對軍人的擁戴和尊崇,以“擁軍惠軍”“致敬軍人”的名義開展商業營銷活動,實際上卻在推介自己的商品或服務,損害了黨和國家擁軍惠軍政策的嚴肅性,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本案中,該經營者在推介其產品時,使用了紅軍形象及軍旗,宣稱其經營的白酒生產過程中歷經的道道工藝如同紅軍經歷的千辛萬苦,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 “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二)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的規定。同時,該廣告中出現的飲酒畫面,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三條“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出現飲酒的動作”的規定。鑒于其存在上述違法行為,金山區市場監管局對其立案,并根據調查情況對其處罰。
溫馨提示
1.愛黨擁軍,是中國人民歷來的傳統與情結。擁軍惠軍,應落在實處。致敬無錯,但切忌假借致敬之名,行不法營銷之實。
2.我國軍隊、武警部隊目前并不從事經商活動,消費者如發現商家存在利用“擁軍惠軍”的名義開展不法商業營銷活動的,請及時撥打12315電話舉報。(供稿: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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