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湛江)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遂溪縣楊柑潮茶茶飲品店。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遂溪縣楊柑潮茶茶飲品店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440823MAC52EXE77 |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法定代表人 | 吳**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遂市監楊處字[2023]007號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 ||||
| 違法事實 | 當事人遂溪縣楊柑潮茶茶飲品店(經營者:吳景榮)于2023年02月12日至2023年3月23日期間,未經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核準登記并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擅自在遂溪縣楊柑鎮楊柑圩楊遂路農具廠大門西側第二間進行飲品店經營活動,當事人的經營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因當事人的經營活動斷斷續續,且沒有建立會計帳本,沒法計算2023年02月12日至2023年3月23日的違法所得,現有總的貨值金額為300元。經我局執法人員查實,當事人的經營行為對社會經濟秩序造成的危害后果輕微。當事人的違法事實有現場檢查筆錄、詢問筆錄、和現場拍照相片為證。當事人的的行為已構成了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事實 | ||||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減輕、免予處罰的行政處罰裁量權指導意見》第二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罰款30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3-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31 | ||||
| 處罰機關 |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數據來源單位 | 遂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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