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茂名)網站發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信宜市恒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和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被處罰。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處罰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信市監處罰〔2023〕112號 | ||||
| 處罰類別 | 罰款;其他-責令改正 | ||||
| 罰款金額(萬元) | 6.000000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000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違法事實 | 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和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 |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八十四條第一項以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特種設備安全法有關法律適用問題的答復意見》(法工委〔2015〕20號)的規定 | ||||
| 處罰內容 | 1、對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違法行為,責令限30日改正;2、對使用未經檢驗合格叉車的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30000元;3、對使用未經定期檢驗鍋爐的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30000元。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條第三款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信宜市恒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稅務登記號事業單位證書號社會組織登記證號法定代表人91440983324858329P----------阮**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4-21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21 | ||||
| 處罰機關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 數據來源單位 | 信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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