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來,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黃南州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優勢,大力開展民生領域“鐵拳”行動,集中力量,重拳出擊,嚴厲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現予以公布。
典型案例一
黃南州河南縣四德堂大藥房銷售過期藥品案
2023年4月24日 黃南州河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對位于河南縣四德堂大藥房依法檢查時發現該店內銷售過期藥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河南縣四德堂大藥房銷售超過有效期藥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之規定,河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過期藥品51瓶,沒收違法所得0元。(因銷售記錄不全,違法所得無法計算)2、罰款人民幣柒佰貳拾元整(720元)。
典型案例二
黃南州尖扎縣某醫院經營使用過期失效醫療器械案
2023年5月23日,黃南州尖扎縣執法人員聯合青海省藥品檢驗檢測院工作人員對尖扎縣某醫院進行依法檢查時發現該醫院對醫療器械進貨查驗制度落實不到位,并在檢驗科庫房中發現過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尖扎縣某醫院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經營使用過期失效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第四十條之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對未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2、對經營使用過期失效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給予:沒收過期失效醫療器械9盒,罰款人民幣叁萬元(30000元)。
典型案例三
同仁市某衛生院涉嫌未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一案
2023年5月22日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同仁市轄區內開展醫療器械省級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中對同仁市某衛生院依法檢查時發現該衛生院購進醫療器械時未建立并未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同仁市某衛生院未建立并執行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八十九條之規定,同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同仁市某衛生院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2.罰款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
典型案例四
黃南州尖扎縣隨緣發廊經營使用不合格化妝品案
2023年3月15日,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會同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位于尖扎縣馬克唐鎮濱河小區由東智桑毛經營的隨緣發廊內經營使用化妝品進行依法抽檢中該店經營使用不合格化妝品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 2023年7月11日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由青海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不合格產品報告轉辦函》,根據《檢驗報告》,尖扎縣隨緣發廊經營涉嫌使用不合格化妝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條之規定,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條之規定,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不合格化妝品6盒。2、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元)。
【典型意義】
藥品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藥品生產經營每一個環節都有其規范要求,必須完全執行到位,來不得半點疏漏。近年來,黃南州市場監管局加大力度對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力度,對違法行為采取零容忍,有效打擊了各類藥械化違法行為。
典型案例五
同仁市措玉山山泉水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山泉水案
2023年2月21日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海同仁措玉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泉水進行依法監督抽檢中發現該公司生產銷售的山泉水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省級監督抽檢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青海措玉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山泉水在省級監督抽檢結果判定為不合格,根據《檢驗報告》當事人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同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元)。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典型案例六
黃南州尖扎縣尖才才商店銷售假冒專利產品案
2023年9月4日,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市場巡查中對位于尖扎縣馬克唐鎮鐵嶺路李毛加經營的尖扎尖才才商店進行依法檢查時,發現該店內銷售的產品名稱為“諾晶瑪”藏秘草本牙膏,包裝上標注:添加專利成分;乳雙歧桿菌專利號:US006653062131。當事人不能提供該批產品的專利申請材料及授權使用書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尖扎縣尖才才商店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停止銷售標注有商標名稱為“諾晶瑪”藏秘草本牙膏產品;2.沒收違法所得972元。
【典型意義】
專利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在消費者眼里常常是“高科技”和“創新”的代名詞。部分經營者為擴大產品影響力,吸引消費者關注,在產品包裝或廣告宣傳中會標注產品專利號碼。假冒專利行為不僅欺騙消費者,而且擾亂市場秩序。本案中,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調查,依法對假冒專利行為進行查處,有效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典型案例七
黃南州尖扎縣盛發五金機電商行銷售不合格電線電纜案
2023年5月18日,尖扎縣市場監管局會同山東中東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依法對位于尖扎縣馬克唐鎮建材市場尖扎盛發五金機電商行銷售的聚氯乙烯絕緣電線、聚氯乙烯絕緣電線電纜進行依法抽檢。2023年6月26日尖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驗報告》(報告編號分別是20230527001D、20230527002D),報告顯示抽檢的產品名稱:聚氯乙烯絕緣導線、聚氯乙烯絕緣導線電纜,檢驗項目20℃時導體電阻、2000V電壓試驗、絕緣平均厚度、絕緣最薄點厚度、絕緣熱沖擊試驗,檢驗依據GB/T5023.3-2008、JB/T8734.3-2016; 被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經查,尖扎縣盛發五金機電商行銷售不合格電線電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二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責令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2.罰款人民幣陸佰陸拾元整( 660元);3.沒收違法所得伍拾元整(50元);4.沒收不合格產品2卷(每卷100米)
【典型意義】
電線電纜作為電力的承載物,應用于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使用的電線電纜存在質量問題,可能會造成線路短路或老化起火,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因此,電線電纜產品的長期安全可靠運行就顯得特別重要。自開展“鐵拳”行動以來,黃南州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電線電纜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進行產品質量檢驗,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堅持重拳出擊,依法嚴懲,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來源:黃南州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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