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期,廣東省韶關市特種設備協會對某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審核換證時發現有持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情況。該證件發證機關為“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蓋“韶關市特種設備協會行政審批局”字樣公章,經核實為假作業人員證,有關違法行為,公安部門正在調查。
買賣假證是違法: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規定: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所以,買賣假證都是違法行為,購買假證和制售假證同樣是一種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和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一旦查實將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
如何辨別證件真偽?
電腦端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進入“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按照“查詢說明”輸入相關內容即可查詢,全國各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皆可查。
溫馨提示
當遺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應向發證機關市場監督管理局部門申請掛失,并及時補辦相應證件。
韶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韶關轄區內各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做好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聘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應認真檢查其證件的真偽。同時提醒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不要貪圖便利直接購買非法證件。堅決化解安全風險,切實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廣東省韶關市市場監管局 李媛琳 廣東韶關檢測院 黃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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