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 李嘉)近日,從貴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2023年,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聚焦群眾周邊“小事”,加大執法力度,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以“鐵拳”行動為引領,緊盯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重點商品、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集中力量依法查處一批民生領域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積極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據統計,2023年,貴州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民生領域案件9470件,移送司法機關151件,涉案總值5140萬元,罰沒總額5490萬元。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畢節市徐某超、徐某江、徐某遙等人以豬肉冒充牛肉銷售案
2023年3月9日,赫章縣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徐某超位于赫章縣銷售牛肉的攤位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牛肉”紋理、感官與牛肉有區別,且當事人未能提供所售“牛肉”的檢驗檢疫票據等合格證明材料。經詢問,當事人承認該牛肉是用豬肉冒充。因案件涉及多個縣、區,赫章縣市場監管局立即將案情上報畢節市市場監管局。當晚,畢節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會同公安民警對當事人位于七星關區的豬肉加工場所進行突擊檢查,發現當事人將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加工后冒充牛肉銷售。
3月11日,畢節市市場監管局提級辦理,與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區分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案件進一步調查。4月12日,另查明徐某江、徐某遙等4人將豬肉加工后冒充牛肉銷售。
經檢驗,上述“牛肉”均只檢出豬源性成分,未檢出牛源性成分。經查,自2020年起徐某江、徐某遙、徐某紅、徐某超及徐某祥通過購買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宰殺加工后冒充牛肉在市場上銷售,銷售金額共計54.17萬元。
3月15日,畢節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徐某超等5人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7月至10月,七星關區人民法院分別對5人判處8個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案例2、盤州市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回收的食品作為原料加工食品案
2023年9月27日凌晨,根據舉報,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與公安民警依法對當事人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回收餐廚廢棄油脂制作火鍋鍋底銷售給消費者食用,現場查獲底油(118.65kg)、廢油(147.45kg)、底料(40kg)以及用于過濾剩菜殘渣和固化油脂漏勺等工具。
經查,當事人自2023年6月26日以來,指使后廚人員將消費者吃剩的鍋底進行回收,過濾剩菜殘渣后收集上層油脂,作為火鍋底油制作火鍋鍋底,多次銷售給消費者食用,銷售總金額117.41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且涉嫌犯罪。盤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盤州市公安局。2023年12月1日,盤州市公安局依法將案件移送盤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案例3、安順市某石化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3年10月25日,安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某石化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經營場地內的水泥立柱及燃油加油機顯著位置張貼有“中國石化油品”字樣,當事人不能提供材料證明其所銷售油品全部從中國石化購進。
經查,2021年3月至被查獲期間,當事人銷售的328噸成品油并非源自中國石化。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對其商品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安順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4、赫章縣某食品有限公司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和凈含量不合格食品案
2023年9月14日,畢節市赫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某食品有限公司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114.9件預包裝冷凍食品“小范果莊?速凍糯玉米粒”,外包裝標注“凈含量:1Kg”)。執法人員現場隨機抽取1包上述食品解凍稱量,發現該食品凈含量明顯低于其外包裝標注含量。
經檢驗,上述食品凈含量不合格。經查,當事人在配送上述凈含量不合格食品時,收到部分學校食堂反映存在凈含量不足后,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而是繼續將該食品銷售給赫章縣15個鄉鎮(街道)的各個學校,違法貨值金額1.83萬元。另查明,當事人銷售到某小學食堂的另一種預包裝冷凍食品“銀香玉?速凍糯玉米粒”中混有昆蟲殘體。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構成經營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凈含量不合格的食品的違法行為,赫章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5、丹寨縣蒙某琴經營違法添加藥品的食品案
2024年1月5日,根據舉報,黔東南州丹寨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蒙某琴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纖嗖咖啡(固體飲料)7盒。經司法中心鑒定,上述纖嗖咖啡(固體飲料)檢出咖啡因和西布曲明成分。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且涉嫌犯罪。丹寨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6、羅甸縣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案
2023年9月1日,黔南州羅甸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某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柴油進行抽檢。經檢驗,該車用柴油閃點(閉口)不符合《車用柴油》GB19147-2016標準,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銷售的不合格車用柴油貨值金額為20.61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且涉嫌犯罪。羅甸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7、長順縣李某標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23年10月13日,根據檢察機關移送案件,黔南州長順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李某標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件進行調查。
經查,2019年12月到2022年5月,當事人購進長城L-HM68抗磨液壓油、長城抗磨液壓油(高壓無灰)L-HM46等12種產品共計633桶,貨值金額7.9613萬元。經商標專用權人鑒定,上述12種產品均為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產品。當事人明知所購的產品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且未履行進貨驗收義務,不能提供合法進貨證明材料。
當事人的行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所規定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長順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8、盤州市陳某義經營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3年11月7日,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市場檢查時發現當事人陳某義正在銷售名為“金槍不倒”的食品91盒和名為“蟲草偉哥”的食品117盒。經檢驗,上述兩種食品均檢出西地那非成分。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且涉嫌犯罪。盤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案例9、余慶縣李某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案
2023年7月1日,根據舉報,遵義市余慶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李某送貨現場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銷售的椰子汁標注生產日期為2023/05/11,且在該生產日期下能清晰看到20230506前飲用字樣。
經查,當事人低價購進臨期椰子汁,將原生產日期抹除后,打印新的生產日期在農村市場、城鄉結合部等地進行銷售,共銷售80箱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的食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的規定,已構成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余慶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案例10、思南縣某加油站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改變計量器具控制系統案
2023年3月17日,銅仁市思南縣市場監管局聯合縣公安局、國家稅務總局銅仁市稅務局依法對當事人某加油站進行檢查,發現用當事人的2臺汽油加油機加20L汽油到標準計量罐中,實際油量均低于20L,且無法讀取加油機主板加油數值。
經查,2023年1月30日,當事人聯系技術人員對上述加油機進行維修,未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私自將主板進行更換,同時安裝加油機作弊軟件,通過改變加油機控制系統來控制加油槍實際加油數量,達到計量作弊的目的。2023年1月30日至被查獲時,當事人上述2臺汽油加油機營業額為49.12萬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貴州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已構成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改變計量器具控制系統的違法行為。思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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