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城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在2026年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來臨之際,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廣告市場經營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公布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一、郎溪縣市場監管局查處宣城和平醫院違法廣告案
經查,宣城和平醫院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通過互聯網發布心臟起搏器介入手術廣告,且利用衛生技術人員的形象為手術效果作證明。
2025年2月,郎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二、安徽國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經查,安徽國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網店銷售特殊膳食食品時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當事人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2026年2月,郎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對安徽國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三、廣德縣良付糧食加工廠發布虛假廣告案
經查,廣德縣良付糧食加工廠在生產銷售的大米包裝宣傳中涉及“極富營養保健價值等特點”“低溫儲存、低溫加工、保留其富含人體所需的多種微量元素”等相關內容,且無法提供相關內容的證明材料。
2025年1月,廣德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人民幣1.3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四、安徽景皓汽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違法使用軍徽發布廣告案
經查,安徽景皓汽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微信公眾號“潔智星”建軍節推文中,使用軍徽標志并附帶產品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2025年10月,寧國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五、績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宣城潤滋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經查,當事人在抖 音平臺“黑玉米糯米玉米減棒”直播營銷過程中,對所銷售的玉米產品生產日期做虛假標注和宣傳,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2025年1月,績溪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人民幣0.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六、安徽千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經查,安徽千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拼 多 多店鋪銷售“冷凍紅薯泥”時,標題中使用“純天然”“減脂”等宣傳語,且當事人無法提供產品具備減脂功效的證明材料,涉嫌發布虛假廣告。
2025年1月,旌德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宣城博圣食品有限公司發布貶低同業廣告案
經查,當事人在淘 寶店鋪銷售“土雞雞雜醬”時,在商品宣傳頁中,將其產品描述為“配方0添加”,同時將“市場其他產品”描述為“使用各種添加劑 對身體造成各種負擔”,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
2024年12月,旌德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