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2月22日,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56號),涉及綦江區5家經營單位5批次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
黃世江、綦江區朱水鉸餐飲店、綦江區六斗米小火鍋館、幸小英、綦江區夔門龍液酸湯烏魚店5家餐飲單位使用的復合餐飲具經抽檢不合格。
其中,綦江區夔門龍液酸湯烏魚店、幸小英、綦江區朱水鉸餐飲店3家餐飲單位: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
綦江區六斗米小火鍋館、黃世江2家餐飲單位: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黃世江等5家餐飲單位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進行整改。上述5批次不合格復用餐飲具的餐飲單位已于2022年12月8日完成整改并提交了整改報告。
原因排查:大腸菌群項目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超標,該兩項指標與清洗用水、洗滌劑、清洗流程、消毒流程、環境衛生等有關,執法人員經現場檢查和詢問調查,發現黃世江、幸小英2家餐飲單位清洗槽衛生狀況不佳,綦江區朱水鉸餐飲店等3家餐飲單位未使用消毒柜對餐飲具充分消毒。
整改措施:責令黃世江等5家餐飲單位立即整改,定期對清洗槽進行清洗和消毒,嚴格按照規定流程清洗餐飲具,并在消毒柜中進行足夠時間的消毒,確保餐飲具的清潔衛生。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于2022年12月1日向黃世江、綦江區朱水鉸餐飲店,2022年12月2日向綦江區六斗米小火鍋館、幸小英、綦江區夔門龍液酸湯烏魚店送達了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于2022年12月14日立案調查。
黃世江等5家餐飲單位使用大腸菌群超標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超標的復合餐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已向黃世江等5家餐飲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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