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巴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6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巴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姐的”心瓶水(飲用天然泉水)(生產日期/批號:2023-01-09)(規格型號:350毫升/瓶)被檢出溴酸鹽項目不合格。

該款心瓶水溴酸鹽檢測結果為0.014mg/L,標準值為≤0.01 mg/L。
據悉,溴酸鹽一般在水中不存在,當水源水含有溴化物,并經臭氧消毒時,可產生毒副產物溴酸鹽,經動物實驗證實有致癌性。產品中溴酸鹽含量超標的原因主要是臭氧消毒殺菌工藝原因導致消毒副產物。
湛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為了解上述不合格產品的后處理情況等,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廠家巴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對方接電話的一位銷售人員表示,不負責產品質量,不清楚這款產品由誰負責。
公開信息顯示,巴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為主的企業。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生產的飲用水產品因溴酸鹽不合格還被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通報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此前公布的2023年第29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巴馬正山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巴馬藏泉天然飲用水,溴酸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您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