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琪鵬)前天,張先生來到通州區萬達廣場吃飯,把車停到了地下車庫。回來取車時,卻發現吃了一張“罰單”。
“怎么回事?在地庫停車也會被貼條?”張先生說,一開始他感到很詫異,覺得特別委屈。當走近一看,他頓時感到有些生氣。原來,這不是罰單,而是一張與罰單外觀十分相似的廣告傳單。
“這不是一張違停罰單。”廣告傳單上赫然印著這樣一行大字。這其實是某房產項目的廣告,除了“大廠現房”、“70年大產權”等字眼,上面還印著聯系人的電話和微信,落款處還有一個紅色的“公章”,上面寫著:“您親愛的鄰居”。廣告中還對設計成罰單的樣式進行了一番解釋:“為了引起您的注意,我們絞盡腦汁最后把傳單設計成這樣。”之所以設計成這樣,是為了給車主一個“驚喜”。
對于這樣的“驚喜”,張先生非常憤怒。他認為,這樣的廣告純屬嘩眾取寵,很不可取。“這上面有編號,有二維碼,有紅章,而且還貼在車窗的位置,很容易讓人以為是罰單。”他表示,他也能夠理解一些銷售人員向車主發小廣告的行為,但是這一回,他覺得無法接受。
他說,他當時特意注意了一下周圍的車輛,發現也都被“貼了條”。他認為,這種“精心設計”的廣告傳單其實與街頭亂貼的小廣告沒有什么區別,停車場應該加強管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